技術文章 / ARTICLE
標題:ZR-BPYJYP2-8.7/10kV-3*70+3*10變頻電纜
產品概述
ZR-BPYJYP2-8.7/10kV-3*70+3*10變頻電纜本標準規定了變頻器用電力電纜的產品名稱、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包裝與運輸。
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0.6/1kV和1.8/3kV變頻器用電力電纜(以下簡稱變頻電纜)。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900.10—2001 電工術語 電纜(IEC 60050-461:2008,IDT)
GB/T 2951.11—2008 電纜和光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第11部分:通用試驗方法—厚度和外形尺寸測量—機械性能試驗(IEC 60811-1-1:2001,IDT)
GB/T 2951.12—2008 電纜和光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第12部分:通用試驗方法—熱老化試驗方法(IEC 60811-1-2:1985,IDT)
GB/T 2951.13—2008 電纜和光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第13部分:通用試驗方法—密度測定方法—吸水試驗—收縮試驗(IEC 60811-1-3:2001,IDT)
GB/T 2951.21—2008 電纜和光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第21部分:彈性體混合料專用試驗方法—耐臭氧試驗-熱延伸試驗-浸礦物油試驗(IEC 60811-2-1:2001,IDT)
GB/T 2952.3—2008 電纜外護層 第3部分:非金屬套電纜通用外護層
GB/T 3048.4—2007 電線電纜電性能試驗方法第4部分:導體直流電阻試驗
GB/T 3048.5—2007 電線電纜電性能試驗方法第5部分:絕緣電阻試驗
GB/T 3048.8—2007 電線電纜電性能試驗方法第8部分:交流電壓試驗
(IEC 60060-1:1989,NEQ)
GB/T 3048.9—2007 電線電纜電性能試驗方法第9部分:絕緣線芯火花試驗
GB/T 3956—2008 電纜的導體(IEC 60228:2004,IDT)
GB/T 6995.3—2008 電線電纜識別標志方法 第3部分:電線電纜識別標志
GB/T 6995.5—2008 電線電纜識別標志方法 第5部分:電力電纜絕緣線芯識別標志
GB/T 12706.1—2008 額定電壓1kV(Um=1.2kV)到35kV(Um=40.5kV)擠包絕緣電力電纜及附件第1部分:額定電壓1kV(Um=1.2kV)和3kV(Um=3.6kV)電纜
GB/T 17737.1—2000 射頻電纜 第1部分:總規范—總則、定義、要求和試驗方法(IEC 61196-1:2005,IDT)
GB/T 19666—2005 阻燃和耐火電線電纜通則
JB/T 8137—1999 電線電纜交貨盤
JB/T 10696.7—2007 電線電纜機械和理化性能試驗方法 第7部分:抗撕試驗。
ZR-BPYJYP2-8.7/10kV-3*70+3*10變頻電纜定義
本標準采用GB/T 2900.10和下列定義。
額定電壓 rated voltage
電纜的額定電壓是電纜設計、使用和進行電性能試驗用的基準電壓。
額定電壓用U0/U表示,單位為kV。
表示任一主絕緣導體與(金屬屏蔽、金屬套或周圍介質)之間的電壓有效值;U為多芯電纜或單芯電纜系統任意兩相導體之間的電壓有效值。
在交流系統中,電纜的額定電壓應至少等于使用電纜的系統的標稱電壓,這個條件對U0和U值都適用;在直流系統中,該系統的標稱電壓應不大于電纜額定電壓的1.5倍。
系統的工作電壓應不大于系統額定電壓的1.1倍。
批是指一次訂貨的同型號規格產品數量。如果一次訂貨中有不同型號規格的產品,則不同的型號規格應視為不同的批。
有關試驗的定義
例行試驗
由制造方在成品電纜的所有制造長度上進行的試驗,以檢驗所有電纜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
抽樣試驗
由制造方進行,按規定的頻度在成品電纜試樣上,或在取自成品電纜的某些部件上進行的試驗,以檢驗電纜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型式試驗
按一般商業原則對本規范所包含的一種類型電纜在供貨前所進行的試驗,以證明電纜具有能滿足預期使用條件的良好性能。該試驗的特點是:除非電纜材料、設計或制造工藝的改變可能改變電纜的特性,試驗做過以后就不需要重做。
關鍵詞:ZR-BPYJYP2-8.7/10kV-3*70+3*10變頻電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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